第九十七章初见野马如云锦
实力不够强大的时候,也只能这样了。
有山谷能够回应一声也不错,
如果是大宋那潭死水,即便是整个人跳进去也不一定能够泛起涟漪。
冬日的横山阳光明媚,只是冷的厉害,明晃晃的太阳底下寒风飕飕的吹,即便是有一颗火热的心,也会被这股冷风在片刻之间吹凉。
嘎嘎解开裤子撒了一泡尿之后,轻蔑的瞅瞅还没有被冻成冰的尿水,对不远处的尉迟文道:“比不上我们哈密。”
尉迟文道:“已经开春了,天气自然会变得暖和些,听说东京的杏子花已经开了,桃花也马上就要开了。
族长如果在桃花开败之前抵达东京,说不定老婆就没了,其实啊,我姐姐就不错,不知道族长为什么一定要娶那个大宋公主。”
嘎嘎斜了尉迟文一眼道:“你知道个屁,男子汉大丈夫讨老婆一定要讨一个自己喜欢称心的才成,你姐姐全身干巴巴的没有二两肉,谁会喜欢?”
“胡说,我姐姐是美人儿,侬自肩如削,难胜数缕绦。天香留凤尾,余暖在檀槽,这样的美人儿难得一见,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喜欢膀大腰圆的?”
只要尉迟文开始念诗,嘎嘎一般就会败下阵来,哈密人现在对读书人非常的尊敬,大宋的流民来到哈密之后,也把尊敬读书人的传统也带来了。
以至于现在,只要西域野人们有屁大点事,都会去找那些会看万年历的汉人帮他们挑选一个好日子,虽说汉家的习俗用在西域人身上有那么一点不妥当,在铁心源的推动下,那些没有半点学问的西域人还是非常愉快的接受了这些不起眼的小变化。
哈密的小孩子开始读汉家书,认识汉家字,等这些孩子长大之后,想要再融入到别的西域人里面,恐怕会非常的难,这种断后路的法子,有识之士一定会大力的呼吁抵制,只可惜,铁心源收留的西域人都是人群中最底层的那批人,他们根本就没机会接受西域思维和学识的熏陶,最多接受了一点习俗而已。
在这个以吃饱肚子为第一要务的时代里,余者都不足论,更何况只要有点学问的西域人全被铁心源给拒之门外了,没有谁会喜欢一颗已经没有果子好摘的老树。
“你说真有能在手掌上跳舞的小美人儿?她有一尺高吗?如果有,咱们弄些回来养在家里,没事干让他们在桌子上跳舞,一定很美……”
“掌上舞不是……”
尉迟文还没来及告诉嘎嘎掌上舞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山谷间传来一阵千军万马奔腾造成的巨响。
赶紧低头向山下看,只见一道黄褐色的野马洪流正从山谷里穿过。
蹄声如雷!
战马刚刚出了峡谷口,挤在一起的野马就向四面八方扩散出出一片杂色的马群。
它们的脚步不停,海潮般势不可挡地从冬日苍茫的草地上滚向远方,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长长的马鬃马尾在的气流的浮力下飘动起来,一个接一个,一个重叠着另一个,凝成一个整体,飞快地向前推进。
这是人世间最美的精灵!
铁心源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孟元直大呼小叫的指着为首一匹枣红色的野马跳跃不已。
这匹马,宛若天马,在朝阳下,火红色的毛发被映照成了一团滚动的火球,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迅速的超越一匹又一匹野马,当它领头之后,奔驰得更加得意与骄傲起来,不管眼前有什么障碍,它像风一样卷过去。
红色的那匹野马虽然跑的最快,铁心源却最喜欢奔跑在第一阵营中的那匹雪青马,总觉得它有大将风度身披白色的匹毛,背部点点青斑,上肢修长舒展,十分潇洒,活像从奔马图偷跑下来的。
经过铁心源藏身的巨石,竟然还看了他一眼,相距不过五尺,铁心源看的很清楚,这匹马的眼睛很大,还是双眼皮,眼睛是湿润的,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中甚至流露出一丝人类才有的智慧之光。
铁心源吃了一惊,不由得站起了身子。
那匹雪青马就昂嘶一声就加快了速度它四蹄腾空,如风,如电好像一头鲸鱼在发光的海浪里游泳,被征服的海洋从中间划开,恭恭敬敬地从两端向后退去。
“马王,那匹雪青马才是马王!”
胡老三的眼睛已经发红了,身为一个出色的牧马人,见到一个如此巨大的马群,如何会不疯狂?
更何况在这个马群里,竟然出现了不少的杂色马,那些土黄色大嘴巴的原始野马价值不高,可是这些杂色马的价值就非常的高了。
它们本身就是野马的后代,否则,野马群不会接纳它们,更不要说成为马王了。
野马跑远了,铁心源吐掉嘴里的尘土从石头后面走出来,瞅着胡老三道:“怎么样?能捉到它们吗?”
胡老三嘿嘿笑道:“老马捉不到,小马还是能捉到的,刚才小人仔细的看了,没发现有带着马驹子的母马,也就是说,母马和小马驹子还在山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