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我一定会亲手宰了这个跛子。
但此时,我必须像个跛子一样狼狈逃掉。
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先活下去,然后才有然后。
大概着是觉得我已经像个丧家之犬了吧,独眼龙并没有跟过来。也可能他是需要回去替易凢处理掉尸体,总之,他们给了我喘息的机会。
我拖着脱臼的脚一路逃出去七八百米,才爬上了公路,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回到了岳三儿的家中。
关上门,打开灯,一身虚汗。
我靠在沙发上,脱去鞋子,挽起裤脚,发现脚踝已经肿的不成样子。
而且,我还发现,在淤青的脚踝上,还两个芝麻粒大小的伤口,伤口已经化脓,而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变成了暗黑色。
毒?
我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独眼龙不追我了。因为在他看来,我已经是死定了。就算渣土车不把我碾成肉饼,毒液也会让我死无葬身之地。
“妖爷,看样子不像是一般的毒啊!”奴柘从口袋里钻出来,担忧道:“伤口有青脓,脓上有白斑点……”
斑点?
我心道不妙。
这么短时间,伤口就化脓,这说明,此毒中有尸毒的存在。至于斑点,更像是虫卵……
难道说,这是腐骨尸虫?
这东西我只听说过,从没见识过啊。
惊慌之下,想到老岳头白天还夸下海口,他精通医术,我马上给宋叹拨了电话过去。
可电话响了半天,他就是不接。
这小子和岳三儿这个老登徒子今晚上肯定是喝花酒去了,哪有时间看电话啊。
我咂了咂牙花子,强撑着站起身,在老头的房子里找了找。
这老头不是自称医术了得吗?怎么什么药物也没瞧见?只在柜子上找打了一瓶酒精。
此时也顾不上那么多了,酒精至少能杀毒,就当死马当活马医吧!
我咬着牙,将酒精一股脑地朝伤口上倒了下去。
顿时,那股子火辣辣的剧痛传遍全身,脚踝像是被烈火灼烧了一般。我疼地在地上直打滚……
等痛楚稍微小了一点,我又给宋叹打了遍电话,还是没人接。
而此时,这伤口处非但没有好转,那黑色的淤血好像还扩散开来,面积越来越大。
这时候,只能自救了!
我躲进厨房里,拿了一把最锋利的刀。
腐骨尸虫是一种痋虫,也是一种毒虫,直接发作的时候能要人命,潜伏在体内,同样可以噬人骨髓,一点点地把你榨干。
我没有办法,只能学着关二爷来个刮骨疗伤了。
将这片发黑的肉挖去了。
“妖爷,你三思啊……”奴柘道:“这一刀下去,那就是二两肉啊,你……难能扛得住吗?万一大出血怎么办?”
“你盼着我点好不行吗?”我冷声道:“掉二两肉和臭一百斤肉我还是拎得清孰重孰轻的。”
“你听我说啊!”奴柘抽了抽鼻子道:“我闻着这老头的房间里,有股子浓郁的药香气,还不是一种,其中就有灵芝、兰茸参,还有雄黄茱萸的味道。我怀疑,这老头的房子里,藏着药房你今儿。只要找到了药房,你进去给自己配几粒驱邪正毒的药,总比挥刀自宫……自尽……不不,是挥刀自切好吧!”
“言之有理啊,可这味道在哪呢?”
奴柘从我兜里跳出去,在屋子里抽着鼻子一路追踪,最后走到了大衣柜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