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2章 酒色之地(1 / 2)

东北出马笔记 吴半仙 1416 字 2个月前

说起找对象这个事,我得瞎编一下,因为这其中很多事不让我说……

大概,一多半是真的吧,另一部分大家就当故事看好了。

不过别急,故事也得慢慢的讲,毕竟,时间还长着呢。

说起找对象这个事,还得从我那本《都是地府惹的祸》讲起。

那时候第一本书完结,我就尝试了几个方向,试着去写写玄幻,仙侠,甚至都市。

不过网站的编辑们看了我的新书样章后,意见出奇的统一,纷纷表示:你还是写灵异吧。

当时为了新书已经熬了好长时间,修修改改的,听到这个意见就很泄气,也有点气愤,于是当天晚上怎么也睡不着,忽然就有个点子从心里冒了出来。

因为我之前看过一本《史上第一混乱》,张小花大大的作品,看的时候都给我乐完了,特别欢乐,于是我就想,能不能用这种混搭的形式,写一本欢乐又搞笑的灵异?

写作这件事,灵感一来了是控制不住的,从脑袋里都要往外漾,我立刻从床上爬了起来,打开电脑,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写出了开头的3000字!

这本书开头第一句就是“范畴怀揣着十亿元巨款,行色匆匆的走到了十字路口。”

这个开头是我写过最顺畅,最舒服的一个,写完第一章给编辑发过去,当场就拍板ok了。

我也很高兴,于是写了几章就签了合同,然后上传发布。

同时,我也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一些本地写网络的朋友,第一次参加了作者聚会。

说真的,大部分写网络的作者,都是宅男宅女,都是比较简单的人,跟他们在一起相处,没有世俗上那些虚伪做作,也都没有什么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因为写网络,不像是在公司上班,你不用担心有人会抢你的业绩,只需要认真写好自己的书就行了。

而且大家很多都不在一个赛道,他们都是写玄幻仙侠都市军事这些,写灵异的就我一个,所以不存在什么竞争。

写书这件事,真的是相对来说比较公平的行业了,大家都是各凭本事吃饭,你写的好看精彩就有读者,写的不行就没人看,成绩不好怨谁都没有用,只能怨自己。

当然了,我说的这是一些中层和底层的作者,实际上仍然会有一些大神会撕逼斗法,比如争个月票榜啥的,有的花钱刷榜,有的雇水军开嘲讽。

但这些,跟灵异作者几乎没有关系,因为我们是小众文,争不过人家,只能默默的在犄角旮旯自己吭哧吭哧写,赚多赚少都不重要,关键是就好这一口。

所以,跟这些小伙伴刚开始相处的时光很快乐,完全都是放松的状态,没有任何繁文缛节,也不用小心翼翼,想说啥就说啥。

后来我也参加过一些传统作家的聚会,就特别累,每次吃饭都得挨个发言,挨个敬酒,说着一些虚情假意的话,有时候吃着吃着旁边人就开始鼓掌,咱也不知道拥护啥,只能跟着一起鼓掌,就挺傻逼的。

但网络作者的聚会,从来就没有发言和敬酒的说法,大家自由发挥,想干啥干啥……

大家别以为我说这些是在水字,因为我接下来我要说的是,在我们的一次聚会时,又发生了一件很离谱的灵异事件。

那次,也不知道是谁张罗的,说是去酒吧喝酒,那酒吧是他朋友的朋友开的,喊他去捧捧场,他之前欠过对方人情,就想着去消费一次。

反正有人请客,我们就凑了几个人一起去了,而且那天刚好去的都是男的,我记得一共是五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