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家辉继续谈道:“港媒对希望工程的诽谤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这关系到希望工程的前途。希望工程是真诚和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她是清白的。我们认为,通过诉讼能够制止谣言,还希望工程清白。而且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强调:这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人人都要不断从中净化灵魂,如果谁耐不住贫寒和寂寞,可以另谋高就。这场官司,决不是为了一己之利,港媒让我们所有参与希望工程的人的情感受到亵渎。”
记者:“你们敢打这个官司,就是因为自我感觉做得很好?”
曾家辉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话,而是说:“古人有一句话叫无欲则刚,为什么敢打这场官司?因为我们心里非常坦然。希望通过这样的一场诉讼,使希望工程的纯洁性更加被世人所了解。在法律的监督下,在法律面前,希望工程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东西,希望工程将更加透明,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的。”
“内部的问题呢?”
“内部的问题只是运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之处,并非希望工程本身的问题。”
长达十天左右的审理结束了,但曾家辉回到京城两个月过去了,迟迟没有结果。此案为何迟迟未判决?其中有什么奥秘或原因呢?对这一点,曾家辉倒是早有预料。因为按照香港法律规定,诽谤案一般应有陪审团。在市民中随机抽选组成陪审团,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此案专业性较强,涉及到财务等专业知识方面,双方证据篇幅大。开庭时,法官提议不设陪审团,原诉被诉方都表示过同意,这样做,庭审效率会较高。但在最后判决的时效上则相反。有陪审团时,由陪审团当庭判定,时间较短。由法官判决则要对控辩双方的证据理由进行分析判定,要写出详尽的判词,判决结果成为香港的判例。判决时间较长,这是正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