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白兔(1 / 2)

罪恶调查局 骁骑校 4918 字 8天前

过了一会儿,许家豪那一桌吃完了,从卢振宇和文讷这桌经过的时候,又跟两人打了个招呼,这才离开。

看着许家豪的身影消失在店门外,文讷这才压低声音说道:“卢兄,你有没有觉得我哥身边的两个人挺面熟的?”

她这么一说,卢振宇还真觉得那两人都有点面熟,那俩人都是二十多岁,穿着笔挺的职业套装,一看就是年轻有为的小白领。

但是,卢振宇怎么也想不出自己会认识这种小白领啊。

“那女的应该是你哥的女秘书吧?”卢振宇回忆着,“那天他给你送车的时候,好像就是她在后面把法拉利开过来的,那个男的……咦?好像也是最近在哪儿看到过的。”

文讷说道:“这是赵大头手下的小斌!”

“啊!”卢振宇大吃一惊,立刻想起来了,果然,就是当初防空洞里,和那帮高利贷混在一起的那个大学生!他怎么和许大哥在一起吃饭了?

卢振宇猜道:“是不是他毕业了,应聘进金天鹅集团,然后正好在你哥的手下工作?”

文讷皱着眉头,说道:“不知道,反正这小子不是好人。挺阴险的。”

卢振宇说道:“那下次见到你哥的时候,你赶紧提醒他一下,别让你哥被他骗了。”

文讷摇头微笑道:“那可不见得,他俩还不知道谁骗谁呢,也许我哥就喜欢用这种人也不一定呢,你忘了?财富广场这边的分部可是负责征地拆迁的,这种活儿好人根本干不来。”

“不会吧,”卢振宇笑道,“我倒觉得许大哥人挺好的,没有架子。”

文讷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没再说话。

吃完饭,文讷说道:“好,该去买礼物啦!”

卢振宇还以为就在东方财富广场里逛呢,谁知文讷拉着他出了商场,开车七拐八拐,来到了大明宫花鸟文化市场。

近江有两个大的文化市场,一个是城隍庙,那个比较有名,不过就和各地的城隍庙一样,都是坑外地人的,一片崭新的仿古建筑,卖着全国大同小异的小吃和义务批发来的工艺品。

而另一个真正的文化市场,就是大明宫这个,这是老近江人最爱逛的地方,古玩字画、邮币卡、旧书旧家具旧钟表、语录像章、花鸟鱼虫,蜥蜴乌龟、猫狗兔子……这才是真正能淘到好东西的地方。

文讷一头钻进花鸟市场,就跟进了自己家一样,很多摊位和门店的老板都跟她熟悉,点着头打招呼,看来也是经常来逛了。

她先逛到一家卖古籍善本的书店,看中了一本清初刻本的《金刚经》,品相还不错,老板开价六千,文讷还价五百,老板表示这么好的品相,这价钱肯定拿不走,然后文讷说你这品相虽好,但《金刚经》刊行量太大了,而且这个刻本存世量也是最多的,根本不值钱,我还几百块钱已经很厚道了,根本没多还。

老板看这小姑娘不是棒槌,无奈地一笑,一口价降到了一千八,表示这是最低价,不能再少,文讷涨到了八百,老板降到了一千五,双方诉求依然差距太大,最后还是没谈拢。

文讷拉着卢振宇出了店门,卢振宇看老板并没有追出来,说明应该就是这个价了,但是文讷摇摇头,颇为遗憾地说:“我妈事先跟我说过了,生日礼物不许超过五百块钱,不然她不要。”

卢振宇暗自好笑,心说小文你平时那么鬼机灵,怎么现在这么老实,他笑道:“那你就一千五拿下,告诉你妈这就是五百块买的,不就行了?”

文讷摇头笑道:“我妈也不是傻子,再说我继父懂这个,大概多少钱,他一看就知道。差的不多可以混过去,差好几倍的肯定不行。”

卢振宇有些奇怪:“你为什么要送你妈佛经呢?她不是……不是新疆人吗?”

文讷笑道:“她又不是穆斯林,该喝酒喝酒,该吃……对了,她不吃猪肉,不过也是因为吃不惯而已,前些年去了一趟西藏,回来就宣布信佛了,经常抄个经,去普陀山上个香什么的,隔个一年半载还要去一趟扎什伦布寺,说能净化心灵。”

卢振宇也笑了,他心说这些文艺圈富婆都一个爱好,王菲,李娜,孟庭苇,陈晓旭……古兰丹姆是舞蹈出身的,虽然没在圈内混,但看来也没少沾染“佛性”啊。

文讷又带卢振宇来到一家手工皮具店,进门问道:“老板,我定的包包做好了吗?”

老板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匠人,他点点头,拿出了一只精巧的女士手包,戴上老花镜,念着上面系折的一张票据,念道:“植鞣小牛皮,棕红擦色,一侧素面,一侧雕人头像,定金三百,好了。”

文讷小心地接过来,拿在手里欣赏,小手包一股崭新的皮革香味,做工非常精致,更为难得的是一侧皮面上,刻着古兰丹姆和文讷母女俩的头像合影,皮雕能精细到雕出面部细节的程度,技艺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文讷很满意,付了四百块钱的余款,道了谢,用附赠的礼盒装了,很开心地走出店门,笑道:“七百块,超得不多,回头就告诉我妈四百八啊,别说漏嘴了。”

这时候,文讷接到了张洪祥的电话,让她到某饭店门口见面,给她一个东西,那个饭店就是暗访团的下榻饭店。

文讷答应了,开着车往那个饭店方向去,一边跟卢振宇笑道:“他准是给我妈预备了生日礼物,托我带过去呢。”

果不其然,到了饭店门口,张洪祥从里面匆匆出来,拿给她一个小锦盒,小锦盒里装着一只小黑丝绒布袋,小心翼翼地从里面倒出来一个东西。

文讷拿过来捧在手里,瞪大了眼睛。

这是一只玉兔手把件,和田玉的,通体洁白,没有一丝皮色,也没有杂质和绺裂,雕工也非常精美,惟妙惟肖,很小巧,一只手就攥过来了,手感油润,握着很舒服,

翻过来,玉兔腹部刻着四行小字: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很显然,张洪祥送的就是这四行字。

文讷拿在手里小心欣赏着,一边低声惊叹道:“老爸啊……你也太下血本了吧……多少钱啊?”

张洪祥感叹道:“我知道你妈喜欢和田玉,她手上那只羊脂玉镯是许庆良送她的,市价起码十万,老许是从典当行拿的货,算捡漏,但怎么得六七万。我虽然拼财力拼不过老许,但你妈妈四十整寿,这么重要的生日,我不能不表一份心。”

卢振宇腹诽不已,心说这位张哥也是个半吊子,都离婚十几年了,人家老婆过生日,你表个什么心啊!

张洪祥接着说道:“这块料子是我九几年在新疆时候买的,那时候和田玉还很便宜,没花多少钱,要是今天的话,这么好的一块籽料,那就了不得了,就是前两年托人送到扬州,找老师傅给雕出来了,花了点钱,不过好在找的熟人,没被宰,反正这么说吧,现在这只玉兔拿到市面上去,连工带料,绝对不比老许送的那个镯子便宜。”

卢振宇和文讷对视一眼,都是喉咙一滚,卢振宇脑中回想起《疯狂的石头》里道哥的一句台词:你t泡妞还真下血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