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8章:圆桌会议(Ⅲ)(1 / 2)

远东王庭 程剑心 1544 字 1个月前

“某位包税商独享一省征税权,没有同行跟他竞争,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没有上限的税率,除了承诺上缴政府的一小部分税款,剩下全是自己的,在垄断特权的刺激下,包税商当然有动力招募佣兵组建武装税警,用暴力手段压榨辖区内的居民,迫使纳税人交出最后一枚铜板!”

克洛德主教慷慨陈词,痛斥时弊。

“设想一下,如果政府取消包税垄断权,将一个省区的包税权授予多家包税公司,允许人们自愿选择向某家包税公司缴纳税款,从而挑起包税行业的竞争,迫使他们降低税率以吸引更多人前来纳税,这样的制度改革无疑会减轻人们的税赋,增加财政收入,为什么对面诸位改革派贤达不曾提出来呢?”克洛德主教冷冷一笑,“你们是真的没想到,还是假装不存在这样一个选项!”

罗兰又忍不住想为克洛德鼓掌。这位主教大人岂止是教廷的“首席经济学家”,简直是特么的天才啊!

由于专业取向,罗兰穿越前在大学校园里就对古今中外的包税制度很感兴趣,在导师的指导下阅读了大量相关资料,其中不乏顶级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穿越到瓦雷斯世界后,有机会在远东实践自己的国民经济理论,罗兰越发感受到“纸上得来终觉浅”,“包税制”远不像大众以为的那么简单。

包税制度既有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当一国中央政府权力薄弱,无法有效地对基层进行统治,或者出于民主偏好不愿建立一个强大的集权政府,那么政府主导的税收业务必定效率低下;反之,将税收业务外包给私人机构——无论你叫它做“包税制”抑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都是一回事——效率反而更高。

然而效率总是有代价的,包税制的高效需以民众承受盘剥为代价,民众被压榨到极限就要起来造反,最终却由政府承担“造反”的后果。由此来看,传统包税制度显然是有缺陷的,包税权其实类似“期权”,承担有限的义务,收益却没有上限,这一事实蕴含着极大的不公平,有必要加以改革。

克洛德主教针对包税制提出的改革策略,倒是正合罗兰的心意:政府取消包税商的垄断权,引入市场竞争,允许多家包税机构承揽同一地区的税务,自行制定税率。纳税人出于理性,必然选择向税率更低的包税机构纳税。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下,同一地区的各个包税机构不得不降低税率,从而争取更多客户,以期薄利多销。根据市场供需理论不难分析出均衡状态下的税率将被压缩到最低限度,结果就是纳税人的负担减轻了,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而包税商则失去垄断权,无法像现在这样坐享超额利润,只能按照市场规律赚自己应得的那份钱。这会使包税商的收入受损,但是也会减少他们承受的骂名和道德压力。

罗兰期待克洛德主教的话题引发更深入的讨论,可惜让他失望了,在座的改革派与保守派人士都对改良包税制兴趣不大,克洛德本人也只把这个“脑洞”当做引子,很快就转移了火力,痛斥“重商主义”与“垄断特权”这对孪生兄弟给国家带来的巨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