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大地裂隙(十二)(1 / 2)

幻妖既死, 众妖一哄而散, 四下奔逃。

脱去阴阳裂的泾阳坡像是洗去了妖冶滤镜,山的苍青、树的翠绿、天幕的湛蓝, 都淡了几个色调,泯然平常天地。

鸟雀在山间发出一连串啁啾,窗棂上似乎停了只喜鹊, 一声叠一声的叫, 吵得人耳朵痛。

轻而薄的帐子扬起,皂角的味道清香。

他醒来时,帐子角轻柔地扫过他的脸。

是李府, 他先前住的房间。衣服换过,伤口也被包扎好了,身上妥妥帖帖地盖着薄薄的被子。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顺着声源扭头一望,额上搭着的沾湿的方巾滑落下来, 掉在了枕边。

女孩站在窗边,将头探出去,只留下个水蓝色的背影。裙子外面套了一件孔雀蓝的袄子, 领子毛绒绒的。可能是屋里热了,故意半穿不穿,

滑落在臂弯,露出里面薄而透的真丝上襦, 背部白皙诱人的凹线若隐若现。

她耷拉着袄子,伸出袖子到窗外虚打了几下,似乎在与外面什么人懊恼地交涉。

慕声一眨不眨地望着她的背影, 竖着耳朵听,只听得少女清亮的声音:“一天三顿喂你谷子,还吵。哪里筑巢不好,搭在人家墙上,也不怕翻下去。”

喜鹊蹲在窗棂上,歪头看她,似懂非懂,啾啾啾叫得更厉害了。

“嘘,安生点——”她气急败坏地从窗台上捏了一把谷子扔过去,“多吃,少说话,叫得又不好听。”

鸟儿扑棱棱拍翅前去觅食,叫声骤停。

她这才叹口气关了窗,扭身回来。

慕声立即闭上眼睛。

“咦?”她走到枕边,捡起了滑落的方巾,却没有急于盖上,而是伸出手盖在他额头上拭了几下。

半晌,似乎是觉得温度不够准,扳住了他的脸,俯身下来。

她温热柔软的唇瓣贴在他额头上的刹那,少年陡然僵住,浑身的血液都往头上涌。

“不烧了。”她松了口气,步伐轻快地起身出门,换了一盆水回来,搁在了桌上。

无意中一低眼,一双润泽的黑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的脸,将她吓了一跳。

“……醒啦?”

少年坐起身来,扎起的头发滑落到腮畔,半晌才答:“嗯。”

妙妙愣了半天,白皙的手指曲起来,点点自己的脑袋,语气严肃:“你下次要注意点儿。一直发烧,脑子会烧坏的。”

“……”慕声看她,长长的睫毛微颤。

“懂不懂怎么注意啊?”女孩的眼睛泛着光泽,脸颊新鲜得像挂着白霜的鲜果儿,看他一言不发,用力弹了一下水盆,恨恨道:“拿水,物理降温。”

又看他一眼,恨铁不成钢:“淋雨不算。”

“……”慕声垂下眸子,印象中最后一幕,就是她半死不活地靠在自己怀里……

他立即抬眼:“你的伤……”

凌妙妙一脸不耐烦:“我没事,都是皮外伤。倒是你——”

她懒得再说了。这个人新伤叠旧伤地忍着,大病小病一起熬,精力体力都到了极点,因此才会一昏就是三天。

他这种活法,就是在挑战人类极限,得改,从头改。

“你先前说过,妖的攻击不会在你身上留下痕迹……”妙妙斜眼瞅着他肩膀,“这次怕是例外了,你这里伤太重,估计以后也会留疤。”

他静静听着,面色平平,没看出有什么在意。

“不过你也别太伤心。”她还一本正经地安慰他,“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

“你就当多了块勋章呗。”她自顾自地笑了一下。

笑得像猫儿,骄傲地抬起前爪,发丝在阳光下闪着金光,瞳孔透亮,满室都是灿然生辉。

慕声扭过头,有些生涩地说:“你怎么不去找你的柳大哥?”

凌妙妙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别扭的称呼,笑道:“柳大哥和慕姐姐在前厅呢。”

阳光透过窗棂,洒了满室。瓶中红梅换成白色菊花,纯粹得几乎易碎,匾额上挽着的白绸花,在风里微微颤动。

几个人沉默地坐着,室内安静得听得见窗外的鸟雀啁啾。

柳拂衣重伤初愈,脸色还有些苍白:“李兄,节哀。”

李准眼下两团乌青,有些憔悴地坐在圈椅上,盯着地面,喉结滚动了一下,没发出声音。

李府小小姐新丧,棺椁还没到成年人膝盖,仆妇童子哀哀痛哭三日,如今有点麻木了。

“花开花落皆有时,由不得人。”慕瑶的声音清凌凌地响起,几乎像是喟叹,回头望向一旁。

地上鲜艳如旗的裙摆铺开,女人的水蛇腰纤细,胸部丰满白皙,低开的襟口别了一朵白花。

十娘子坐在地上,纤细的脖颈之上,是尖尖的下颌和红润的美人唇,再向上,是高挺的鼻子,精致的鼻尖,两只妩媚的眼睫毛浓密,波光流转。

这张脸,本来倾倒众生。

“慕姑娘,我没有骗你。”她幽幽的甜润嗓音响起,“我家住灵丘,排行第十,族名斐十娘子。斐氏狐族,不喜出世,子子孙孙,隐居山林,妖气是狐族中最弱。”

她纤细的手指,慢慢抚上了自己红润的脸颊:“你们是不是想不到,会有狐妖,活成我这个模样?”

李准循声望着她艳丽的脸,神情复杂。

“我自小向往外面的世界,便私自走出去,浪迹天涯。”

小狐狸一路辗转,一路跌跌撞撞,最终停留于如画的烟雨江南。

“江南李府,最是奢华,庭院里有九十九种香花,还有一个瓷娃娃似的小男孩……我舍不得离开,便悄悄地在院子里打了个狐狸洞,住了下来。”

慕瑶道:“你对我说的那些,都是你亲眼看到的。”

十娘子哀笑点头。那年轻的商人,从小就是天之骄子,家财万贯,风流倜傥,不知愁为何物,见谁都笑嘻嘻的。小时候爱爬上爬下摘下鲜花,与邻居家的小姑娘们挤眉弄眼;长大以后,竟然最是专情,对发妻方氏百般呵护。

那样的生动——那就是人。

“我……很早就爱上了他。可我知晓,人妖殊途,远远看着他长大,成婚,生子,夫妇和睦,子孙满堂,应是最好的结局。”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似乎是不想让李准这一生过于顺遂,老天偏偏夺去方氏性命,她拼死留下的小女儿,也是个半死不活的病秧子。

李准几乎一夜之间老了十岁。

“我看着阿准只剩一个人……夜里在院中枯坐,抱着楚楚,整日整夜不肯撒手,生怕她夭折在襁褓,散尽家财求医烧香。可我知道,楚楚活不了多久。”

那个漆黑的夜,万物无声,乳母只是打了一个盹儿,年方一岁的幼儿骤然发病,不到一刻钟便面色青紫,没了呼吸。

她看在眼里,心急如焚,向三更夜月借力,强行化人,只来得及将身体冰凉的孩子抱起来,四处求医。

“我走过满街的医馆,他们都告诉我,没救了,孩子已经死了,再晚些,尸体都该硬了……”

十娘子长而浓密的睫毛垂下,美人唇轻启,“我知道,楚楚死了,阿准必然肝肠寸断。我怎么舍得他难过——我想起来,斐氏族中有招魂秘术,可医白骨活死人,可我年岁尚小,妖力不足,无法使用。”

“所以……你去找了幻妖?”